一、依據113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比賽資訊如下:
(一)比賽時間及地點:
1、團體甲、乙、丙組:113年11月26日(星期二)於公誠國小活動中心辦理。
2、個人組:113年11月27日(星期三)至11月28日(星期四)於雲林表演廳辦理。
(二)113學年度實施要點重大修正:
1、成績計算方式調整為「中間分數平均法」,如有同分而必須判取名次時,則以「計點法」計算。
2、調降各參賽團隊搬運道具及布景人數。
(三)符合逕行參加全國決賽之個人及團體,得自行選擇參加本縣縣賽,不佔本縣代表權額度。
(四)報名日期及方式:
1、113年10月9日(星期三)至10月23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
2、請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https://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登錄報名資料(先申請帳號密碼,若需報名個人組以及團體組時,請個別申請帳密報名),線上列印報名表(含參賽者名冊)一式3份,加蓋學校註冊章:
(1)2份寄送至承辦學校公誠國小學務處報名(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北平路95號,電話:05-5322536轉112,信封加註全縣學生舞蹈比賽報名資料)。
(2)1份由報名者自行留存(如取得全國賽代表權,將於全國賽報到檢錄用)。
3、指導老師名單以報名表為準,額度請參閱實施計畫第22點,並請加註職稱,例如○○○老師,如未加註職稱獎狀列印時一律為教師。
(五)參賽者名冊由報名系統直接匯出,報名時需上傳學生大頭照(正面清晰照)。
三、大會為辦理比賽實況存證之需,進行實況錄影存檔,為比賽遇有爭議時使用,參賽單位賽前應自行檢查相關錄影音設備,大會不提供相關錄影檔案。
四、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自115學年度起增列芭蕾(個人組)賽事,自116學年度起增列芭蕾(團體組)賽事,相關規定請詳閱附件。
五、附件:雲林縣1-1-3-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計畫、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增列「芭蕾」賽事相關規定、111、112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個人特優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