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114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計畫

2025-09-03 訓育組

說明:

一、依據114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比賽資訊如下:

(一)比賽時間及地點:

1、個人組:114年11月26日(星期三)至11月27日(星期四)於雲林表演廳辦理。

2、團體甲、乙、丙組:114年11月28日(星期五)於雲林縣立體育館辦理。

(二)114學年度實施計畫主要修正:

1、團體組參賽學校補報替換名單改為比賽當日檢錄時提出更換人員名單(格式如附件),免備文。

2、增列規定:

(1)各參賽隊伍走位或比賽期間於舞台上(含左、右舞台預備區)請勿使用3C產品。

(2)使用特殊或大型道具(以單人無法搬離地面者),須於報名時填寫相關資料。未依規定申報者,扣總平均分數1分。

(3)增加播音及攝影人員之規定。

3、修正規定:

(1)禁止使用松香等止滑物品。

(2)個人組及乙、丙組各參賽團隊搬運道具及布景人員以6人為上限(甲組8人);兒童舞蹈以8人為上限(甲組10人)。

(三)符合逕行參加全國決賽之個人及團體(名單請參閱114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附件三),得自行選擇參加本縣縣賽,不佔本縣代表權額度。無論是否參加縣賽,仍請於本縣報名時間內完成系統報名。

(四)報名日期及方式:

1、114年9月24日(星期三)至10月13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請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https://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登錄報名資料(先進行註冊,若需報名個人組以及團體組時,請分別註冊帳號報名),線上列印報名表(含參賽者名冊)一式3份,加蓋學校教務處(教導處)註冊章:(1)2份寄送至承辦學校公誠國小學務處報名(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北平路95號,電話:05-5322536轉112,信封加註全縣學生舞蹈比賽報名資料)。(2)1份由報名者自行留存(如取得全國賽代表權,將於全國賽報到檢錄用)。

3、指導老師名單以報名表為準,額度請參閱實施計畫第22點,並請加註職稱,例如○○○老師,如未加註職稱獎狀列印時一律為教師。

4、參賽者名冊由報名系統直接匯出,報名時需上傳學生大頭照(正面清晰照)。

三、相關特殊道具須於報名時填寫及現場報到時繳交特殊道具申請使用單(格式如附件),經大會技術核定後得使用,否則予以扣總平均2分。

四、大會為辦理比賽實況存證之需,進行實況錄影存檔,為比賽遇有爭議時使用,參賽單位賽前應自行檢查相關錄影音設備,大會不提供相關錄影檔案。

五、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自115學年度起增列芭蕾(個人組)賽事,自116學年度起增列芭蕾(團體組)賽事,相關規定請詳閱附件。

 

雲林縣114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計畫

114-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

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增列「芭蕾」賽事相關規定